-
2007-05-26台湾民谣之夜——唱自己的歌
歌,是从我心底生出的河。演出才刚开始,投影屏幕上打出的这一行字,就让我在一瞬间被感动了。
星期二的北京下起了难得的大雨,夜晚在北大多功能厅看一场名为“唱自己的歌”的台湾民谣演出。我一直以为这是场校园民谣演唱会,“民谣”两个字对我来说,就是抱着吉他唱一些单车上的青春这样感伤情怀的歌。但是我完全错了,我为自己的浅薄而感到羞愧。一个叫卢皆兴的卑南族大男孩首先登台,吹了一曲鼻笛后不慌不忙地唱了起来。男孩子非常年轻,和台湾街头的时尚小青年并没有什么不同。可是他才刚一张嘴,我就被吓到了。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声音啊,苍凉得像老人一般的腔调,硬是把人的心狠狠击碎了。歌手们全部来自台东,是世界上最早接受第一丝曙光照射的那个地方的原住民。他们从卑南族、排湾族、阿美族、鲁凯族等各个部落,因为对音乐和部落文化的热爱走到了一起。演出中最受敬仰的歌手,就是台湾民谣之父胡德夫。这个可爱快乐的老头一直执着地创作“自己的歌”,他的灵感来源于美丽的故乡,来源于太平洋边生生不息的部落。他用生命唱歌,歌不朽,生命自然也就能够不朽。小美是当晚歌手中唯一的一个女孩子,她刚上台时简直就像个北大学生,扎一个马尾,穿着简单的T恤仔裤。我简直无法想象,她的声音竟然如此低沉深刻,美得一塌糊涂。小美不太爱说话,远没有其他几个男孩子口才好。从始至终她都一直甩着手唱歌,偶尔说几句就害羞起来。她长得真是好看呀,很像TWINS的阿娇。陈世川有一个乐队,叫“艾可菊斯”。当晚乐队的另一成员没能到场,因此他唱了一首《艾可菊斯不在家》。这是演出中为数不多的国语歌之一,听得我们都很高兴。流行摇滚结合传统歌谣,还包含了拉丁、bossa nova等曲风,很有魅力,很有趣味。还有陈永龙和哈尼两个男生,都是嗓子极好的。四个男孩子都才二十出头,长得又帅气,站在舞台上简直就是个偶像团体。他们很可爱,能说会道爱搞笑,唱着我们完全听不懂的台湾少数民族方言。快乐的传染力确实很强,台上的他们拉起手边跳边唱,像是举行篝火晚会。台下的观众也都站了起来,手里打着节拍,脚下不自觉地踢踏。这实在是我看过的,最最让人快乐的一次演出。印象最深的歌有好几首,特别要提一下胡德夫写的《Standing on My Land》。我头一次听见这样奇异的歌,浓浓的JAZZ曲风,填的英文词,唱法也是爵士的,可偏偏又融合了原住民母语的大段哼唱,内容也是讲述部落的。我忍不住要想,假如蒙古长调也配上英文词,会是怎样的感觉?民族和世界之间原本就没有界限,这些台湾民谣歌者让我意识到,要将本土文化弘扬出去需要手段,譬如国际化。他们必须懂得那么多,包容那么多,运用那么多,感受那么多,热爱那么多。《Standing on My Land》的在线试听:http://dj.ting58.net/P/66806/不过这个版本录得有些不清楚,不如现场听感觉好。完。 -
2007-05-20生平头一次
前天逛街、吃饭,经历了几个“生平头一次”。在ZARA里,生平头一次排长队进试衣间,还要拿牌子等空位,每次最多试穿6件,超出6件部分要重新排队。在热风,生平头一次等着试鞋子等了那么久,眼睁睁看着店员用对讲机喊库房拿鞋子,像服务生叫厨房下单一样。在世贸天阶的广场上,生平头一次见到那么匪夷所思的巨大的露天宽银幕,从银幕下走过时,感觉像把红地毯顶在头上参加了一次戛纳。在烽火堂吃饭,生平头一次见到了活生生的Reborn组合,生活中的她们比电视里漂亮多了。其实我以前挺讨厌她们的,但这一见却觉得姐妹俩很是清秀可爱。没怎么太化妆,脸蛋、身材、气质都好,安安静静有点儿出水芙蓉的意思,并且一点儿也不胖。完。 -
2007-05-17艳阳飓风天
今天是个艳阳飓风天。我开着爱车——二轮宝马小蓝,飞驰在路上,好几次差点被风刮走。一路上担惊受怕:要是广告牌掉下来砸死了我可怎么办?!一个重大发现是:漫天黄沙飞扬的日子里,不要抹闪亮唇彩,那样等你回到了家就会发现嘴唇上沾满了胡椒粉。最近在阅读《红楼梦》,读到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初中的时候通读红楼,半懂不懂。现在回想起来,当初居然只对那个春宫小香囊记忆犹新。由此可见,本人从小就是个好色之徒。王小羿见我读红楼,问我“你要去参加红楼选秀呀?”哎呀真是不好意思,被你们看出来了。其实我非常想去演荣国府门口的大石狮子。重读《红楼梦》,受益匪浅。特别是在这样的风沙天,天色云朵蓝白分明晃眼,躺在床上读红楼,啃着熏鸭肉,听着窗外玻璃落地粉碎的声音。好不惬意~~完。 -
2007-05-16《香水——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最近看了德国电影《香水》,印象深刻。《香水》改编自帕特里克·聚斯金德的畅销小说,原著小说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力,而作者本人也因此成为了德国近年来最受欢迎的作家。
许多导演都曾企图将《香水》拍成电影,可最后都因难度太大而放弃了。最终这一重任落在了《疾走罗拉》的导演汤姆·蒂克威身上。可是看完电影后,我觉得格外不是滋味,实在地说,《香水》确实是一部无法被影像化的作品。让一巴蒂斯特一格雷诺耶,出生在巴黎最臭的地方,一个鱼贩子脚下的各种鱼内脏中,肮脏不堪。他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从小寡言,但是拥有一只全世界最灵敏的鼻子,对捕捉气味具有与生俱来的天赋。有一天他偶遇一个卖李子的少女,被她的体香所吸引,错手杀死了她。从此以后他便着魔于如何保留少女的体香,尤其是当他发现自己本身居然没有任何气味。他去学做香水,经过多次试验终于掌握了保存体香的方法。他在两年间杀死了26位少女,用她们的体香制作成了一瓶全世界最纯洁的香水。最后他被捕了,临刑前因为这瓶能给人带来爱情的香水,他神奇地没有被处死,反倒让所有人都爱上了他。最后他回到自己出生的那个破烂小集市,被贪恋他身上那香水味的人们给吃了。人们感到如此幸福,格雷诺耶被吃得一点不剩。
故事听起来荒诞不经,可原著小说是足够打动人心的,只可惜电影拍得并不能让人信服,实在遗憾。看电影的时候,我只觉得荒谬。其实电影也是震撼的,但深究下去却能明显感受到,它没能将小说中格雷诺耶那种深刻的孤独表达出来,还是太流于表面了。
看过电影之后,我找到了原著。聚斯金德真是个天才,小说比电影好看太多了。对于人性,对于价值观,描写得都很有深度。格雷诺耶得是多寂寞,性格多复杂的一个人,才能做出这样的事啊。看小说的时候我完全理解他,可是电影没能让我做到这一点。电影只在最后用旁白说“他可以用香水征服全世界,可是他自己,却仍旧无法和常人一样去爱与被爱。”两个多小时的电影,只有最后30分钟是精彩的。格雷诺耶站在行刑台上,看着数以万计的人们,忽然想起了最初那个卖李子的少女。假如当初她并不是害怕他,而是爱上了他,格雷诺耶的人生或许就会完全不一样了,或许就不需要通过变态行径来确定自身的存在了。可这最后半个小时并不足以弥补整部电影的缺憾,结构松散,重点不明,交代不清,人物内心挖掘尤为不足。电影中最具震撼力的场面就是万人群交:全城的人都聚集在广场上等待处死格雷诺耶。格雷诺耶从马车上走下来,将那瓶汇聚了少女体香的香水只洒了一滴,所有人就都疯了,认定他不可能是杀人凶手。主教跪倒在地,宣称格雷诺耶是天使。连恨他入骨的被害少女的父亲,也扔掉剑,抱住他的双腿,喊他是“我的儿子”。格雷诺耶将沾了香水的手帕往人群中一扔,蜂拥去抢夺的人们顿时着了魔。不论男女老少,纷纷在广场上脱了衣服做起爱来。形成了万人群交的奇观。
这个场面确实拍得很有力度,夺人心魄。看下面那张图,广场里乌央央的人全部脱光了做爱。男女、女女、男男。所有人都不管不顾了。看台上那些贵族很快也加入了他们。而格雷诺耶像救世主一样站在行刑台上俯视众生。
电影就不推荐大家看了,但原著小说是值得一读的。文字幽默有力,结合了诗意与令人战栗的恐怖。聚斯金德对于嗅觉的描写,实在是让人无法忘怀。那种恢宏时代下生与死的彷徨,那种犹如钟楼怪人般外表下掩藏着的病态的心,那种童话般不可思议的场面,都具有一种神奇的魔力。有一种香水叫“毒药”,这部小说正像是毒药,迷幻无法抗拒。另:说一说格雷诺耶是如何制作少女体香香水的。他一开始用一般煮花朵的方法去煮了各种玻璃、石头、甚至一只猫,都无法将他们的味道煮出来。接着他去学习了油脂分离法。如下图,将女人的尸体放在煮花朵的动物油里,企图蒸馏出体香,还是失败了。
最后成功了的方法如下图:他先用棍子打死少女,仔细地将少女的头发剃干净,用涂满了动物油的布把尸体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等上6个小时让动物油吸收体香(电影里没表现,小说里说的),再用镰刀将拆了布的少女身上的动物油刮下来。然后将这个油拿去蒸馏,最后就能蒸馏出一小瓶澄黄的液体。每一个少女的体香都成为一种香料,混合在一起就成为了让人产生爱情的世界上最纯洁的香水。
我觉得吧,《香水》的故事最震撼人的部分就在于,带来甜蜜与幸福的香水,以及作为代价的残忍与罪孽。
再另,摘抄一段原著,小说的最后一章,格雷诺耶回到他出生的地方,然后被吃掉了的情形。这一天是炎热的一天,是这一年来最热的一天。千种气味和臭气像从千个破裂的脓疮里涌了出来似的。没有一丝风。还不到中午,市场摊贩上的蔬菜已经失去水分萎缩了。鱼肉已经变质。巷子里弥漫着恶臭的空气。就连河流也似乎不再流动,而是滞住,散发出臭气。这天就像格雷诺邓生下共100天一样。
他走过新桥到达河的右岸,继续朝着阿朗和圣婴公墓走去。他在弗尔大街尸骨存放所的拱廊里安顿下来。公墓的场地像被炸坏的战场展现在他面前,场地被翻得乱七八糟,沟渠纵横,尸骨遍地,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是死神的垃圾堆。
这儿看不到一个活人。尸体的臭味可怕极了,就连掘墓人也已溜走。他们要到太阳下山以后再来,在火把照明下,为第二天的死者挖掘墓穴,一直干到入夜。
午夜过后——掘墓人已经走了——所有流氓、盗贼。杀人犯、持刀殴斗者、妓女、逃兵、走投无路的年轻人都活跃在这里。人们燃起营火煮东西,以驱除臭气。
当格雷诺耶从拱廊里出来,混杂在这些人中间的时候,他们起初没有发现他,他可以不受阻碍地走到营火旁,仿佛他就是他们中间的一员。这在后来支持了他们的意见:他必定是个幽灵或天使,是一个复活过来的人或是超越自然的生物。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一个陌生人靠近,他们的反应是非常敏感的。
身穿蓝色外衣的小个子男人突然出现在那里,仿佛是从地里长出来的,一只手里拿着一个盖子已经揭开的小瓶子。这就是所有人肯定可以回忆起来的第一个印象:一个人站着,一只小瓶盖子揭开了。后来他用瓶子里的东西喷洒自己的身体,一次又一次,就像用闪闪发光的火、用美来浇注似的。
一瞬间,他们退了回去。但是在同一瞬间,他们对他感到敬畏,并在惊异中发觉,他们的后退更像是向前冲,他们的敬畏已经变成渴望,他们的惊异已经变成欢呼。他们觉得自己已经被这个天使吸引住了。强大的吸引力已经从他那里发出,它像是退潮的一股拉力,没有哪个人能够抵挡,同时,也没有哪个人想抵挡,因为这是意志本身,这次退潮正冲刷着它,朝着退潮的方向冲去:冲到他那里。
他们二三十人形成一个包围他的圈子,圈子越缩越小,很快就容纳不下所有的人了,他们开始播、推、揉,每个人都想到达离中心点最近的地方。
后来,他们中最后的障碍被冲垮了周子不复存在。他们冲向天使,向他扑去,把他摔到地上。每个人都想摸他,每个人都想要他一点东西,比方说一片小羽毛,一个小翅膀,他那神奇之火的一个火星。他们撕下他的衣服,剥去他的皮,拔光他的头发,用手抓和用牙齿咬他的肉,像德狗一样向他扑去,拉他,扯他,拖他。
但是,像他这样一个人的身体相当坚硬,不是那么容易撕开的,甚至用马来拉也得花很大的劲。于是,很快就刀光闪闪,刺进去,拔出来,斧头和大砍刀朝着关节砍去,喀嚷一声响,骨头被砍断了。刹那间,天使被分成三十块,这一伙人每人抢到一块,他们在贪婪的欲望驱使下退了回来,把肉啃光。半小时后,让一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已从地面上彻底消失,一根头发也没留下。
这帮野蛮人吃完人肉后又聚集在营火周围,没有哪个说一行民这个或另一个在杆观时九一小块骨九南津三地咂舌头,用脚轻轻地把蓝外衣剩下来的一片破布踢到火里,他们大家都有点窘,不敢相互对视。他们中的每个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已经参与了一次凶杀或一种别的卑鄙的犯罪行为。但是把一个人吃掉?他们想,他们绝不会做出如此残酷的事。他们感到惊奇,他们竟会做出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奇怪自己尽管非常难堪,却没有发觉有过一点坏心眼。正相反!尽管他们的胃里不好受,他们还是觉得心里是完全轻松的。在他们阴沉的灵魂里,突然变得那么轻快乐观。在他们的脸上,表现出一种童话般的、柔和的幸福光辉。他们或许是因此而羞于抬起目光和相互对视吧。
当他们后来敢于这么做,起先是偷偷地、后来则是完全公开地相互对现时,他们不禁破涕为笑。他们感到特别自豪。他们第一次出于爱而做了一点事情。
最后另,有一篇我觉得写得不错的书评(或者读后感?),地址如下:《香水》的在线阅读:完。 -
2007-05-14夏天
夏天猝不及防地来了,真是要命。

完。
-
2007-05-11英国TNT话剧团的《仲夏夜之梦》
莎士比亚活着的时候,肯定没想到将来自己竟能成为英国文学的中心人物。我一直不愿意将伟大的剧作家们神话,譬如曹禺,譬如莎士比亚。曹禺的《雷雨》之所以能在当年创下演出记录,很大一部分原因还是其结合了彼时最时髦的话题:阶级斗争、乱伦之恋等等。而莎士比亚,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商业剧作家,写些以赚钱为目标的剧本。商业不可耻,好的商业剧是值得人尊敬的。《仲夏夜之梦》在我看来就是部难能可贵的商业话剧,它的喜剧性实在值得我们的创作者借鉴。现在的话剧和电影一样,正在走一条怪异的道路,《有多少爱可以胡来》、《斗地主》之类的商业喜剧层出不穷。同样是喜剧,《仲夏夜之梦》是有戏剧张力的,它的笑点在于情节本身,在于诗歌般美丽,同时幽默但不肤浅的台词,在于演员们无可挑剔的表演。它之所以能被称之为经典是有缘故的,它的搞笑绝不是现在那些喜剧可以做到的——那些喜剧,笑料粗俗勉强,造作无聊,趣味低下——绝不像《仲夏夜之梦》那样,经得起久久回味。英国TNT话剧院的演出很精彩,从始至终都在不断带给观众惊喜。我们发自肺腑地大笑和鼓掌,因为演出是那样轻松幽默,那样含义深远。正如团长在演出前对剧情做的介绍一样,简短调侃。不该因为编剧是莎士比亚,就对演出充满不可名状的仰望,这只是一场好看的话剧,仅此而已。散场的时候,我听见两个女孩儿的对话,她们极为惊讶地说“莎士比亚就写了这么样一个东西啊!”显然,在相当大一部分观众心中,“莎士比亚”似乎就代表着艺术、崇高、恢宏的悲剧。可我还是提醒自己不要忘记,他就是个商业剧作家,他一样创作了许多喜剧。《仲夏夜之梦》就是一部伟大的成功的商业喜剧,尽管一定有很多学者研究其深刻内涵——命运的无常,诸如此类。可我是那么现实,首先它要好看。它很好看,所以我喜欢它。最后要提一句的是,演出很好,字幕太差!并不是翻译得不好,而是打字幕的人始终前后顺序颠倒,给观众带来极大困扰。要知道,演员们那口浓重的英式发音,真的不是很好懂。完。期待着看《莎姆雷特》的ツキ子。 -
2007-05-09中戏地铁1号线之碎碎念
中戏要挖地铁啦!
孙小涵同学说了她要在博客上表一表这个事情,我瞄了一下午也没见她动静,所以我就忍不住抢先一步了。
我们学校很不消停,总是充分利用假期兴建各种土木工程。扳个手指头数一数,从厕所到图书馆到大木门到画质恶劣的电子屏幕……这个五一可好,一回学校,就发现北区那儿斑马线也画起来了——还是斜的;教学楼到食堂那儿一片也围起来挖掘呢。我真是很诧异,鸽子笼这么大一个学校,翻修的潜力居然这么巨大。
得,中戏要造地铁了。孙小涵同学这样说到。第一站:大象(其实我觉得3毛钱打印店更合适)——第二站:锣鼓洞天——第三站:中戏——第四站:小男孩儿……我们连路线都设计好了。
直到现在,我对校门口那块慎得慌的大屏幕还觉得胆战心惊呢,更不要说硬生生划出来的什么游客停车位了。不好好搞戏剧研究,多多培养人才,歼灭我们这些不学无术的死相学生,整天就弄些个不伦不类的门脸工程,真是有点十三不靠的意思。想想蔡阿姨曾说,要出个什么书,学校不给资金,资金都哪里去了,成天在那里盖豪华厕所……蔡阿姨很有胆识,很有见地。她说,谁让咱校长就是个木匠出生,没事儿就喜欢自己做个小板凳什么的……蔡阿姨说这话的时候,表情特严肃。我心里就想,这倒好,一下打击人家舞美系一大片。
咳咳。世界如此美妙,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
挖吧挖吧,反正小娘子我在这儿也呆不了多久了。就让中戏地铁1号线在小花园儿的长凳下呼啸而过吧,让水缸里那些一动不动的金鱼们也震荡震荡,咔咔。要是以后找不着工作,吸收咱们去地铁站卖票也行啊。希望工人们赶一赶进度,争取在机铁建成前把中戏1号线先拿下,让我们共创和谐社会,喜迎奥运。
地铁的事就说到这儿。表一表另一桩喜事——今天在与小胖子GY的PK中我终于取得了胜利,请大家奔走相告,普天同庆。
完!
-
2007-05-07腰酸背痛回北京
ツキ子我终于在今天回到北京了~~泪奔~~~汇报一下五一长假的行程。5·1飞机到上海,大巴回杭州。5·2回老家参加爸爸的战友的女儿的婚礼。那叫一豪华奢侈,有钱人就是不一样,鲍参翅肚大宴64大桌,宝马一排排,还有宾利……5·3在老家见各种人。5·4DT小朋友来杭州。下午一起游西湖,我坐环湖小车时着凉了。5·5傻乎乎地参观浙大 ==然后去河坊街、吴山广场那儿吃了好多小吃!5·6活了二十多年,头一回碰上我妈买不着火车票的时候。最后只弄到一趟到包头的车,从杭州到北京足足22.5小时。这趟包头车服务态度很不行,并且连续发生卖错票的情况,还不承担责任,让旅客互相掐架。很气愤!以后誓死不坐包头车!5·7回到北京。今天是我的生日,收到了一个豆浆榨汁机,啦啦啦!完。生日只吃了一小块tasty taste起司蛋糕的ツキ子。





